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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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資產處置補登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擬對持有的對淇縣彤邦化工有限公司不良債權資產進行單獨處置,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產及數(shù)量
單位:萬元
序號 | 所在地 | 債務人名稱 | 本金 | 利息 | 利息計算截至日 | 擔保情況 |
1 | 鶴壁市 | 淇縣彤邦化工有限公司 | 1700.00 | 1629.54 | 2024/10/20 |
抵押物:淇縣興和畜牧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淇縣107國道高村段東、園區(qū)路北側的12340.11㎡工業(yè)用地使用權;淇縣彤邦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淇縣淇石路西段北側、包公廟村西的41560.09㎡工業(yè)用地使用權及地上11490.02㎡房產; |
注:計算截至日后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依據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guī)定等計算,具體數(shù)額以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guī)定等為準。主債務人和擔保人(從債務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收益等隨主債權一并轉讓。擬處置債權所對應抵質押資產情況以現(xiàn)狀為準。
二、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投資人要求
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參加競買。競買人需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社會信譽。但下列主體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本次競價標的: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債務人管理層、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lián)人或者上述關聯(lián)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yè)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3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五、聯(lián)系方式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龍子湖尚賢街32號自然資源大廈C座6-7層
郵編:450000
聯(lián)系人: 范女士 董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371-55619162,0371-55619237
傳真:0371-55619100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周女士 0371-55619107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 11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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